高晓松
我从小住在清华校园里,家是那种二层的小楼,外表看起来很普通,面积也不是特大,但是特别安静。这地儿都没动过,也没装修之说,从我生下来就是这样红色的,很老很旧。但我在那儿真觉得挺好,有一个家,但我在那儿真觉得挺好,有一个家,不仅仅是睡觉的地方,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房子多少年了,我们也在感慨:后边的院子多好啊,出门就是操场、游泳馆,还有漂亮的女生,白发的先生;四周的邻居,随便踹开一家的门,里面住的都是中国顶级的大知识分子,进去聊会儿天怎么都长知识,梁思成林徽因就住我前面的院子。小时候有什么问题家里老人就写一张字条,说这问题你问谁谁谁。我找到人家家里,打开字条一看,哦,你是那谁家的孩子,那你讲吧,都是中国头把交椅啊。这才是住处真正的意义吧,它让你透气,而不是豪华的景观、户型和装修什么的。
2007年,我们搬了出来,因为家人都在国外,我又不在清华教书,学校就把房子收回去了,后来我去了洛杉矶。去了美国,我一样是无房户,坚定的无房主义者。刚去美国的时候,我做编剧和开发,只卖出了两首电影歌曲。美国流行音乐是草根文化,美国卖吉他的黑人当我师傅都有富余,不是说他弹得比我好,是同样一个琴我们弹的都不是一个级别,出的声音都不一样。国外很多伟大的乐队,都是一个班的同学,在中国整个高校也选拔不出一个牛的乐队。为啥?国内很多年轻人的热情都分散了,赚钱的热情大过音乐本身,比如买房。
郑钧有一天跟我说,有些艺术家被抓进精神病院,成了精神病;有些精神病人从精神病院逃出来,成为艺术家,你就是那后者,你的生活就像行为艺术。不过,我肯定不属于时尚人士,因为从来不关注别人的流行趋势,也算不上中产阶级,如果我的钱只够旅行或是买房子,那我就去旅行。平时除了听听歌,看看电影,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满世界跑着玩。大概去过三十多个国家了,到一个地方就买一辆车,然后玩一段时间就把车卖了,再去下一个地方。经常在旅途中碰上一堆人,然后很快成为朋友,然后喝酒,然后下了火车各自离去。之前还在欧洲碰见一个东欧乐队,我帮人弹琴,后来还跟人卖艺去了,跟着人到处跑到处弹唱,到荷兰,到西班牙,到丹麦……
我妈也是,一个人背包走遍世界,我妈现在还在流浪,在考察美国天主教遗址。
我妹也是,也没有买房,她挣的钱比我多得多。之前她骑摩托横穿非洲,摩托车在沙漠小村里坏了,她索性就在那里生活两个月等着零件寄到。然后在撒哈拉沙漠一小村子里给我写一个明信片,叫做“彩虹之上”,她在明信片里告诉我说,哥,我骑了一个宝马摩托,好开心。我看到沙漠深处的血色残阳,与酋长族人喝酒,他们的笑容晃眼睛…然后她就开一宝马摩托,坏了,说整个非洲都没这零件,她说你知道我现在在做什么吗?我在撒哈拉一个小村子里给人当导游。
我妈从小就教育我们,不要被一些所谓的财产困住。所以我跟我妹走遍世界,……,就觉得很幸福。我妈说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,还有诗和远方。我和我妹妹深受这教育。谁要觉得你眼前这点儿苟且就是你的人生,那你这一生就完了。生活就是适合远方,能走多远走多远;走不远,一分钱没有,那么就读诗,诗就是你坐在这,它就是远方。越是年长,越能体会我妈的话。
我不入流,这不要紧。我每一天开心,这才是重要的。
给母亲新书写的序
妈妈领着年幼的我和妹妹在颐和园长廊仰着头讲每幅画的意义,在每一座有对联的古老房子前面读那些抑扬顿挫的文字,在门厅回廊间让我们猜那些下马石和拴马桩的作用,从那些静止的物件开始讲述无比生动的历史。
那些颓败但深蕴的历史告诉了我和妹妹世界之辽阔,人生之倏忽,而美之永恒。
妈妈从小告诉我们的许多话里,迄今最真切的一句就是:这世界不只眼前的苟且,还有诗与远方——其实诗就是你心灵的最远处。
在我和妹妹长大的这么多年里,我们分别走遍了世界,但都没买过一尺房子,因为我们始终坚信诗与远方才是我们的家园。
妈妈生在德国,长在中国,现在住在美国,读书画画、考察古建,颇有民国大才女林徽因之风(年轻时容貌也毫不逊色)。那时梁思成与林徽因两先生在清华胜因院与我家比邻而居,妈妈最终听从梁先生建议读了清华建筑系而不是外公希望的外语系,从此对古建痴迷一生。妈妈中西建筑融会贯通,家学渊源又给了她对历史细部的领悟,因此才有了这部有趣的历史图画(我觉得她画的建筑不是工程意义上的,而是历史的影子)。我忘了这是妈妈写的第几本书了,反正她充满乐趣的写写画画总是如她乐观的性格一样情趣盎然,让人无法释卷。
妈妈从小教我琴棋书画,我学会了前三样并且以此谋生,第四样的笨拙导致我家迄今墙上的画全是妈妈画的。我喜欢她出人意表的随性创意,这也让我在来家里的客人们面前常常很有面子——这画真有意思,谁画的?我妈画的!哈哈!
为妈妈的书写序想必是每个做儿女的无上骄傲,谢谢妈妈,在给了我生命,给了我生活的道路和理想后的很多年,又一次给了我做您儿子的幸福与骄傲。我爱你。
高晓松
(摘自《红墙黄瓦(画说老北京古建筑)》 张克群著 机械工业出版社)
高晓松的母亲是著名的建筑学家张克群